2021年10月28日《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资料图)
全省唯一!《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荣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4月2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第七届“法治政府奖”终审会成功举行,我市选送的《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高票从全国241个申报项目中入围前20,荣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成为全省唯一荣获此殊荣的项目。
“法治政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对各级国家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是衡量一个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风向标”,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现场(图片来自大象新闻客户端)
我市于2018年启动《条例》起草工作,2021年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来全国地级市第一部规范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全方位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我市政府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厘清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政务服务有关部门的法律主体职能和法律关系,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二是群众事项办理更加便捷。对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三是政务服务更加贴心。建立容缺受理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度查询制等制度,使得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充分体现“人民至上”的政务服务理念。四是内外部监督更加有力。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规定“好差评”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投诉举报机制,有效遏制了政务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安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图片来自大象新闻客户端)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例达到95.05%;率先引进DeepSeek服务政务服务大模型,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性建立民声网络电话服务“未诉先办”月调度机制,调度问题日均诉求量平均下降30%以上。《条例》的制定与贯彻落实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为其他地区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供了宝贵的“安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