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题少年”到“合格家长”!召陵区法院一纸指导令唤醒家庭教育责任

2025年07月24日13:2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22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犯罪案件时,针对监护人失职的情况,依法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一司法举措彰显了该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担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屏障。

漯河中院挂职召陵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姚可可法官在审理这一案件时,通过深入的社会调查和专业的心理评估,发现该案暴露出严重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监护人长期忽视对子女的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未能履行法定的监护职责,导致该被告人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偏离正轨,最终误入歧途。

为进一步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健康成长,召陵区法院依法发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监护人必须按指导令要求参加由法院组织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系统学习科学教育方法;切实加强与子女的情感沟通和日常交流,密切关注其心理动态和行为表现;积极配合法院、社区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子女的守法意识。为确保该指导令取得实效,该院将对监护人履行义务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效果评估。

监护人收到指导令后,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失职,表示将认真按照指导令的要求,积极配合,努力改善家庭教育环境,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引导,帮助其改过自新。

“这个案例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课堂,监护人的失职往往是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重要诱因。我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是对个案当事人的司法干预,更是向社会传递‘依法带娃’的法治强音。”姚可可说。

下一步,召陵区法院将继续通过司法建议、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构建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刘蕾/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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