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彩礼纠纷,还让两家人没伤了和气!”日前, 在邓州法院张村法庭调解室里,孙某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起牵动两家人心的婚约财产纠纷,在多元调解机制下,最终画上圆满句号,成为邓州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化解婚约财产纠纷的生动缩影。
纠纷起:婚约破裂引矛盾
2022年,孙某与侯某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5月举办结婚仪式却未登记结婚。婚后仅两个月,孙某外出打工,两人共同生活不长,侯某随后搬走。因彩礼、“四金”等财物返还问题,两家人争执不下,孙某一纸诉状将侯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0万彩礼及“四金”。而这一案例,是邓州法院受理的众多婚约财产纠纷的典型代表,反映出因婚约解除引发财产争议的常见矛盾焦点。
多元解:三级联动破僵局,案例指引促理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金莉莎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协商调解。当事人抵达后,干警第一时间引导他们仔细阅读大厅内的婚约财产纠纷典型案例宣传版面。这些案例与孙某、侯某的纠纷情况相似,通过展示同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让双方直观理解此类纠纷的司法处理逻辑,缩小心理期待与法律标准的差距,为后续化解矛盾奠定基础,这也是邓州法院前端“滴灌式”案例展示工作的生动实践。
她先查阅卷宗,梳理出彩礼金额、共同生活时间、财物性质等争议焦点,又联系双方所在村的乡贤调解员,摸清两家人的性格脾气、当地婚嫁习俗及家庭关系概况,为制定调解方案提供依据,这与人民法院中端“做优矛盾化解队伍、摸透纠纷背景”的工作方法高度契合。
经过初步研判,金莉莎认为该案具备调解空间,且考虑到婚约财产案件对培育当地良好婚俗风气具有指引作用。为更好地化解纠纷、实现“一案引领一片”的效果,她立即启动“3231”多元解纷机制,联系双方所在村组干部,商讨后决定邀请村内乡贤调解员参与,形成“法庭+驻庭调解员+乡贤”的调解链条,三方协同发力破解难题。
第一次调解时,双方情绪激动。孙某觉得“人财两空”,侯家则认为“女儿名誉受损”,双方互不相让、相互指责,甚至隔空争执。金莉莎当即暂停调解,先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沟通。她结合类似案例中“未登记结婚时彩礼应适当返还”的裁判规则,向孙家释法明理,明确其诉求的合理边界;另一边,驻庭调解员老马向侯家讲述孙某为凑彩礼借债的难处及当前经济困境,引导侯家换位思考、体谅对方;村里德高望重的乡贤则用“远亲不如近邻”的乡音化解对立情绪,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多轮沟通后,孙某主动将诉求降至4.42万元,侯家也同意返还“三金”。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侯家于2025年5月4日前退还4.42万元及钻戒、手链、项链,两家人就此再无纠纷。为保障协议履行,还约定了逾期利息条款,既给侯家留出准备时间,也让孙家吃下“定心丸”。这一调解结果既遵循法律规定,又兼顾人情事理,是邓州法院“调审结合化解既发案”工作的成功实践。
成效显:案结事了促和睦,模式推广筑和谐
“调解不仅解决了钱的问题,更保住了两家人的和气。” 参与调解的乡贤感慨道。
这场纠纷的化解,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实践——将法律条文转化为“乡土语言”,把司法程序融入“人情社会”,让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柔性化解,与邓州法院“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完善”的婚约财产纠纷化解模式高度契合。
邓州法院张村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三端”发力构建婚约财产纠纷化解新模式:
——前端合力预防,减少“新发案”。依托“订单式”普法宣传、“共建式”村规民约、“滴灌式”案例展示,从源头减少纠纷。前端治理成效显著,2024年度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同比下降33.33%。
——中端调审结合,化解“既发案”。织密预警网络,与辖区各乡镇平安办及各村(社区)治安主任建立矛盾纠纷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双方争议症结,指导村组干部化解纠纷苗头,正如孙某案中乡贤提前了解家庭情况,为调解提供助力;同时建强化解队伍,成立多元调解团队,依据婚约财产纠纷特点制定调解指引。2024年以来,诉前成功化解39件纠纷,孙某案的成功调解正是张村法庭多元队伍协作的成果。
——末端释法促执,减少“衍生案”。通过判后答疑、回访巩固和谐稳定,对涉标的较大案件做好财产保全引导,推动调判案件主动履行。2024年以来,累计回访当事人40余人,27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实现主动履行。孙某案中约定的逾期利息条款,正是末端工作保障“案结事了”的具体体现。
从孙某与侯某婚约财产纠纷的成功化解,到“三端发力” 模式的全面实践,邓州法院以一个个具体案例为依托,将婚约财产纠纷化解工作做深做实,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守住了乡土人情,为基层社会治理中婚约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邓州经验”,让司法温情真正浸润群众心田,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唐志浩 刘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