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八月的卢氏县西川村,夏木阴阴。村委会门前几张木桌拼成的审判台,一方国徽,构成了最简朴却也最庄严的法庭。8月4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在这里公开审理一起跨越九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2016年,村民贾某为经营香菇生意向同村郭某借款六万元。经年累月,这笔债务在时光中发酵,最终凝结成一张2018年的欠条:本金壹万元,利息六千余元。当法官询问“是否还款”时,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坚称分文未得,被告发誓早已清偿。这场争执,恰是基层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困局:没有银行流水佐证,缺少书面还款凭证,全凭记忆中的只言片语。
审判席上,法官的目光在泛黄的欠条与双方当事人之间流转。他深知,在这方没有监控摄像的乡土社会里,司法裁判不仅要明辨是非,更要修复断裂的乡谊。“请被告说明,若已还款为何不索要收条?”“请原告回忆,被告是否通过其他方式抵偿?”每一个提问都像精准的手术刀,剖开记忆的迷雾。当法官援引《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解释“还款凭证的重要性”时,旁听的村民纷纷点头——那些藏在岁月里的借贷往事,此刻都找到了法律的注脚。
庭审结束后,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宣讲在村委会展开。法官褪去法袍,随意坐着与村民促膝长谈。有人掏出皱巴巴的借据咨询时效,有人诉说担保人跑路的苦恼。昏黄的灯光下,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化作可触摸的生活智慧,这种浸润式的普法,恰似春雨润物,在悄无声息中滋养着乡村的法治土壤。
这场巡回审判的价值,远不止于解决个案纠纷。它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当司法走出高高在上的庙堂,深入阡陌纵横的田野,便获得了重塑乡土秩序的磅礴力量。在这里,审判不仅是权利的宣告,更是乡情的弥合;法庭不仅是纠纷的终结者,更是文明的播种机。那些在庭审间隙发放的调查问卷,那些在树荫下解答的法律咨询,都在诉说着一个朴素的真理:真正的法治,不仅要写在法典里,更要写在百姓的心上。
夕阳西下,法徽在余晖中熠熠生辉。收拾卷宗的法官望着村口嬉戏的孩童,若有所思。或许十年后,这些孩子不会再为“要不要打收条”而困扰,因为他们从小就见惯了法律的模样。而这,正是巡回审判最深远的意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处需要温暖的角落。(崔铭洲/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