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千家万户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近日,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审判一起涉食品安全犯罪过程中,邀请河南理工大学15名在校研究生、博爱县市场监管局部分工作人员参加旁听,教育大家用法治手段保障食品安全,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坚决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以来,被告人乔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在某镇一处废弃厂房设立加工点,生产各类卤味类食品并对外销售。为提升部分食品外观品相,其违规使用含亚硝酸钠的护色剂。其间,当地一熟食店长期采购该类食品对外售卖,后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样检测,在售及加工点查获的相关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均远超国家标准,被认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未取得合法生产资质便从事食品生产、销售,且在部分食品中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其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考虑到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当庭宣判:乔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通过此次公开庭审,旨在向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对食品行业从业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下一步,博爱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构建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贡献司法力量。(程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