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检察官宋喜东:大别山到天安门

2025年09月10日09:4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在这意义非凡的时刻,固始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宋喜东,作为河南省检察官的唯一代表受邀观礼。这份荣耀的背后,是他从检二十载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的有力见证。

从检二十年来,宋喜东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先后七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斩获信阳市 “十佳公诉人”、河南省 “十佳公诉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2023年更入选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用沉甸甸的业绩诠释着“检察担当”。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前行”是宋喜东的工作信条。2018年,固始县检察院办理信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案,从未涉足民事行政领域的他主动接下任务。为弥补知识短板,他利用业余时间钻研法律法规、梳理类似案例、反复打磨庭审预案,最终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赢得省院、市院领导高度评价。该案不仅成为河南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首,更入选最高检全国公益诉讼九大典型案例,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 “固始样本”。

实干是他不变的底色。2020年7月,宋喜东以参赛选手中年龄最大者的身份,亮相第十一届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面对“一边办案、一边备赛”的双重压力,他丝毫没有松懈,最终在强手如林的赛场中脱颖而出,成功摘得“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而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他更是用耐心化解矛盾:案件双方均为年过七旬的农村五保户,因琐事厮打致轻伤。宋喜东不顾雨后泥泞的道路,多次上门劝解,还联合村干部共同做工作,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亲属赔偿、双方达成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是宋喜东始终践行的座右铭,也让他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曾有一名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阶段坦言:“早就听说宋检察官作风过硬、办案公正,具结书我签。” 这份信任,源于他对纪律作风的严格要求,更源于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如今,从大别山深处走向天安门广场,宋喜东表示,将以此次观礼为动力,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切实担负起时代重任,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让和平正义的光芒照亮更多人前行的路。(何婷 吴晓军/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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