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高效调解涉企纠纷 以司法之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09月20日14: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不断提升司法审判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精准服务水平,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导向,让法治成为市场主体可信赖的保障    

买了15套商品房却没付款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5套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快速化解企业矛盾,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某公司在购买15套商品房后未能依约支付购房款,房地产公司遂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办理合同注销登记并索赔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云单迅速研判案情,依托“调解优先、庭前化解”的工作机制,协同调解人员和审判辅助团队多次与双方沟通。在了解被告愿意承担诉讼费用但拒绝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法官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全部15份买卖合同,被告协助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放弃索赔诉求。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对法院高效专业的纠纷化解能力表示高度认可。

王云单表示,该案的成功调解,通过非对抗方式快速定纷止争,不仅切实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有效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一方面通过快速解纷机制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同时借助释法说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弘扬“守法诚信、公平交易”的营商理念。

微信群“调解庭”成功化解货款纠纷

“没想到微信里聊了几天,货款就有了着落!”某科技公司在收到首期欠款后,对中牟县人民法院竖起大拇指称赞。近日,一起货款纠纷,在承办法官王永红搭建的“微信调解庭”中迎来转机。

某车辆公司向科技公司采购液压配件,约定结算方式和时间。经核算,该车辆公司尚欠近9万元货款未付。多次催款无果后,该科技公司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永红发现,被告虽承认欠款,但受资金周转影响确实无力一次性清偿。

为打破僵局,王永红创新采用“微信调解”模式,组建三方沟通群。法官从法律责任讲解到企业经营难处,通过群内视频连线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线上调解既节省了时间、人力成本,又避免了企业间的尴尬。”车辆公司代表感慨道。

中牟县人民法院通过“指尖上的调解庭”,将司法服务转化为看得见的营商环境优化成果,既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又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王君杰)

编辑:林辉  审核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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