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雁鸣湖人民法庭上演了令人欣慰的一幕:在庭长张瑞颖的悉心调解下,一起涉及60名劳动者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成功化解。这场调解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纠纷中,原告杨某等60人将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瑞颖在仔细阅卷时发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为了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她多次主动联系原告和被告,认真倾听双方意见,并耐心开展沟通工作。在庭审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面对面交流,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自主沟通协商。
调解现场,张瑞颖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告详细阐明了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劳务费。但因原告人数众多,自己记录的劳务费数额和请假情况、借支生活费情况与被告记录的数据不一致,双方对数额产生了争议。
张瑞颖兼顾原告急于讨薪的需求和企业存在的资金周转困难,抓住劳务费的数额和履行期限双向发力,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放弃了部分有争议的劳务费用,被告也承诺将履行期限提前,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据悉,在处理该起案件时,法官不仅关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还兼顾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汇集多方调解力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范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