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9月25日上午,漯河中院挂职召陵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魏晓艺收到一面写有“民事审判显公正,维权解难暖人心”的锦旗,赠送者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个人专业素养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诠释。
据了解,2016年原告于某、李某与被告刘某达成合意,以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屋抵偿被告刘某欠付原告的借款,原告将案涉房屋转卖给案外人侯某后,因侯某装修入住受到阻碍,遂诉至召陵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后经召陵区法院调解,原告于某、李某将购房款退还给侯某,案涉房屋仍归原告所有。后来原告发现,案涉房屋已被出卖给第三人崔某,目前由崔某居住使用。原告无奈诉至召陵区法院。
案件首次开庭审理后,魏晓艺法官发现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效力。于是庭后再次全面梳理案情,仔细审查双方的证据材料,多次与原被告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核心诉求、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调整审理思路,多次协调做工作,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用一间门面房抵偿原告的购房款,并及时进行了交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告接手房屋后,特意制作锦旗,亲手送到魏晓艺法官手中。
面对当事人的感谢,魏晓艺法官表示:“这面锦旗是荣誉,更是责任。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群众的期盼,我们只是做了法官该做的事。未来会继续坚守司法初心,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召陵区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通过提升办案质效、优化诉讼服务、加强调解力度等举措,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与赞誉。(刘蕾/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