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调解员“面对面+背对背”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2025年10月31日16: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对于企业而言,时间就是效益。诉前调解不仅帮我们快速拿回了货款,还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真正解决了我们的‘急难愁盼’!”原告公司负责人在调解后感慨道。而被告惠某也表示:“通过这次调解,我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约定!”

近日,一起因外墙涂料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在中牟法院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圆满化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此举不仅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案情回顾:诚信交易遇阻,企业维权陷困境

2024年4月,被告惠某从原告公司订购外墙涂料。原告按约将价值14868元的涂料运送至被告惠某指定的建筑工地,经现场清点验收后,惠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当场出具欠条并承诺付款期限。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要,惠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再宽限几日”为由拖延。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双管齐下破僵局,互谅互让促和解

中牟法院将案件委派给官渡镇调解员武发强,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得知原告是涂料供应商,被告是搞工程的个人,双方曾合作顺利,后被告因工程需外墙涂料联系原告,原告按要求多次供货,有详细清单和被告签字确认,后因被告长时间未结算,原告催告后,被告出具欠条,原告本不同意赊账,但考虑后续合作收下欠条。

调解员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后,邀请双方到调解室。双方一见面就争吵,被告开始指责原告,原告称是小本生意,要不是被告承诺及时付款,自己不会多次供货。调解员见状将双方分开,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听听双方意见,先与被告沟通,被告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付货款。经调解员近半小时的劝导,被告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以给付货款,可能需要延期付款。调解员又将被告情况转达原告,原告因公司急用钱要求立马还款。

一时之间,调解陷入僵局。于是调解员又将双方叫到一起当面调解,调解员以双方长期合作为突破口,逐个解开双方心结,最终,双方为了长远的发展,各退一步,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将欠款分5期给付被告。

法官说法:以案释法明规则,诚信经营筑根基

本案看似是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但背后折射出的是市场主体对契约精神的遵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商业活动中,诚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王君杰)


编辑:林辉  审核 :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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