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感谢法官阿姨,是你们帮我守住了爸爸妈妈留下的最后念想……”11月3日上午,一面印着“法律明镜 裁判无私 公正执法 清廉为民”字样、承载着感激之情的锦旗被小心翼翼地递到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佳丽手中。

锦旗的赠送者,是一名高中生,而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关乎未成年人房产继承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更是司法智慧和强制性后盾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
原告冯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相继离世,只留下一处房产。这处房产在冯某母亲在世时就过户到其姐(本案被告刘某)名下代持。近期,冯某发现该房产又被刘某过户到其儿子孙某名下。作为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冯某在其叔叔指定监护人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以返还原物为由将刘某、孙某诉至召陵区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房产并过户至自己名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深入了解案情。当事人为父母双亡、财产被侵的未成年人,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关乎一套房产的归属,更关乎一个孤童的未来生活与心灵慰藉,容不得半点马虎。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属关系,若简单裁判可能加剧家庭矛盾,法院采取审理和保全双向措施,及时查封该套房产,发现有抵押贷款后又及时查封被告其他财产。在查清案件事实之后,考虑到被告确实存在情感及劳动付出,从保护弱势群体、维系亲情、修复情感以及案结事了的多重角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又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妥善解决房产归属问题。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某、孙某配合将房产过户至原告冯某名下。一场可能让亲情彻底破裂的纠纷,在司法智慧和多方配合下圆满化解。
案件办结后,冯某及其叔婶将锦旗和鲜花送到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冯某的叔叔和婶婶感激地说:“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们现在的心情,多亏了法院,孩子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了保障,我们也做不了啥,就鞠躬表示感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需要法律为其撑腰,法院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强后盾。”王佳丽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召陵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矛盾,公正司法,将冰冷的法律条文与温暖的人文关怀结合起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刘蕾/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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