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1月13日上午,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了漯河技师学院,数百名师生在现场“零距离”观摩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接受了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据了解,此次庭审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超营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张某某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未能冷静处理,一时冲动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致其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被告人如实供述;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焦点有序辩论,法理清晰;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整个流程规范严谨,让师生直观感受法律的刚性与温度。

“闭门说教千万遍,不如以案说法一次。”相较于传统法治讲座,这场“沉浸式”庭审更具冲击力。真实的被告人、清晰的案件脉络、与案例紧密结合的法律条文,让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可感可触,深入人心。
郾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将庭审“搬”进校园活动,就是为了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同时也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形式,将法庭变成课堂,使法官判案“看得见”“听得懂”,有效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力量。(董自慢/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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