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巧解百万意向金 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2025年11月28日20:1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邓州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标的额近百万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充分保障双方权益的同时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2021年,原告薛某就某健康管理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达成购房意向,并按某健康管理公司的要求支付了100万元意向金。后因薛某自身资金问题,决定放弃购买并要求退款。2024年3月,双方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房地产开发公司随后向薛某退还了10万元,但剩余90万元经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上述二家公司诉至邓州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不仅涉及公民重大财产权益,更关乎两家本地企业的声誉与正常经营。若径行判决,可能导致企业账户冻结、商誉受损,甚至影响其生存发展,不利于地方经济健康运行。为此,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力求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

调解过程中,法官立足事实与法律,向双方深入分析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一方面向两被告阐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退款义务;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调解在高效实现债权方面的优势。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由某健康管理公司先行还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阶梯式”调解方案。

协议同时约定了在规定期限内解除对相关财产的保全措施,有效避免了因诉讼保全对企业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本案调解成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多重效果。原告债权通过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得到确认,还款有保障;被告企业则避免了负面征信影响,维持了正常经营。案件处理灵活务实,体现了法院在涉企案件中兼顾公正与企业发展,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智慧。(史林亚)

编辑:林辉  审核 :莫韶华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