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机构承诺“内部渠道”包过,学员交费后却无法报名,责任谁负?公司注销是否一切责任就此“一笔勾销”?学员又该向谁追讨损失?近日,方城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合同培训纠纷案件,对这些问题做出了解答。
基本案情
被告李某开办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教育咨询服务等。2024年2月,公司员工甲通过某网站后台获取原告庄某信息主动添加原告微信后向原告推销考试课程,在明知原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其可多缴纳500元报名费通过“辅助报名”参加考试。原告轻信甲的说法缴纳该费用并支付1280元购买课程,开通App账号学习。2024年5月,员工乙向原告微信发送“内部拿证、拿证后对接兼职、租售证件挣取费用”等信息,原告再次支付7980元购买升级课程。后因原告不符合条件未通过报名,乙向原告承诺名额保留、次年再考、可继续免费学习。2025年3月,原告发现其App账号无法登录,与员工乙联系无果。后得知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办理注销登记。
法院审理
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明知原告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以“辅助报名”“内部拿证”“拿证后对接兼职”等字眼诱导原告两次购买考试课程,且其经营范围并不包括教育培训,出售考试课程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涉合同为无效合同,该公司应承担返还原告相关费用的责任。被告作为公司独资股东,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亦未提交公司注销时的清算报告,故被告应承担向原告返还费用的法律责任。结合本案实际,原告明知自身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侥幸心理,试图依靠缴纳一定费用在他人帮助下通过特殊手段通过报名,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教育培训服务活动虽然超出其经营范围,但是原告已通过公司提供的App账号进行了学习,获取了一定利益,故判决被告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培训费的70%即6482元。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务必提高警惕,仔细核实机构的经营资质与宣传内容。切勿轻信“辅助报名”“内部拿证”等虚假承诺,这些往往是不法分子利用侥幸心理设置的欺诈陷阱。请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学习,保留好支付凭证与沟通记录,遇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孙源阳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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