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锦旗+1!法官高效解民忧获赞

2025年12月26日14:58

来源:大河网

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土地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租金后,因土地被他人强行占用导致无法经营,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剩余租金49000元,有效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为法官高效解难题点赞!

2025年1月,原告李某某经中间人介绍,与被告吴某某口头约定以每年4万元的价格租赁其村内土地用于梨园种植。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5万元后,被告依约交付土地。然而,2025年2月13日,原告李某某雇工修剪梨树时,案外人突然到场声称租期已满,强行推倒梨园大门并占用土地。后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被告仅退还1000元,剩余49000元以“无钱”为由拒绝归还。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收到案件后,法官陈豪亮在审查原告李某某财产保全申请后,认为其诉求明确、情况紧急,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迅速依法对被申请人吴某某的相应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后经审理查明,原被告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原告支付租金、被告交付土地的行为已形成事实租赁关系。合同履行中,因案外人侵占土地导致原告无法经营,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应予解除。被告作为出租方,未能保证土地符合约定用途,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故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租金49000元,被告吴某某当庭履行还款义务,结清了剩余钱款。

  口头合同或无书面合同并不必然无效,若存在实际履行行为,可认定合同关系成立。在此也呼吁市场主体在交易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的履约风险。(程远景 周颖)

编辑:林辉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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