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网讯 “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中牟新区雁鸣湖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联合律师及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让一对古稀老人“老有所养”,也让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
据了解,雁鸣湖镇西村一对年迈夫妇随着年事渐高,失去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急需子女的照料与赡养。
在接到调解申请后,雁鸣湖司法所高度重视,深知此类纠纷“剪不断、理还乱”,若处理不当,不仅无法解决老人的生计问题,更可能激化矛盾。为此,司法所立即启动“多方联动”调解机制,特邀经验丰富的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和熟悉村情民意、德高望重的村民调解员共同参与。
调解现场,律师首先从法律角度入手,向老人的儿子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律师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亦不能因过去的家庭矛盾而免除。无论父母过去是否有过错,子女对父母年老后的生活保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若拒不履行,可能面临法律诉讼甚至刑事责任。
在明晰法理的基础上,村民调解员则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从情理和家风的角度进行劝导,还从村规民约、邻里舆论以及下一代的榜样作用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法理+情理”双重疏导,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和解,儿子一家承诺履行赡养义务。在和谐的氛围中,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老人的儿子每月向父母支付500元赡养费,并承诺会时常探望,关心老人的生活与健康。老人当场表示同意,并对调解人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此次调解,不仅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其老无所依的现实困境,更重要的是通过“法理情”的结合,缝合了破碎的家庭关系,弘扬了孝老爱亲的良好家风,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雁鸣湖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为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万俊超/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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