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让司法服务直通基层一线,近日,漯河市召陵区法院万金人民法庭庭长赵琼将庭审现场搬到乡镇田间地头,就地公开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家门口。

该案中,王某受张某雇佣,在某工地从事劳务作业。王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手指开放性损伤、指骨骨折、皮肤裂伤等伤情,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1.7万元。事故发生后,王某与张某就后续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考虑到王某受伤后行动不便,往返法院参与诉讼存在诸多困难,且该案涉及基层劳务用工常见纠纷,具有较强的普法意义,赵琼庭长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事发地所在乡镇的田间地头,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参与诉讼,切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庭审过程中,赵琼庭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答辩,细致梳理案件事实,逐一核实证据材料,清晰厘清双方在本次劳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赵琼庭长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同时安抚王某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经过赵琼庭长耐心细致地调解,原本对立的双方逐渐放下隔阂,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赔偿款项,这起劳务受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此次田间地头的巡回审判,是“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召陵法院将持续深化“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把巡回审判作为服务基层、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聚焦基层常见易发纠纷,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法庭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更便捷、更亲民、更高效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让法治阳光温暖乡村每一个角落。(刘蕾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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