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郾城法院以“一乡(镇)一法官”机制巧化离婚纠纷

2026年04月17日20: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沙澧河畔,法徽闪耀。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一乡(镇)一法官”基层治理理念,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干警下沉基层、贴近群众,以司法温情化解家庭矛盾,用法理情理守护百姓安宁。近日,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圆满结案,既彰显司法公正,又传递司法温度。

据了解,该案中,男女双方结婚五年,育有一子一女,女方认为共同生活期间其外出务工收入悉数交予男方,为家庭操劳付出颇多,长期积怨导致情绪激动,诉至法院后坚持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男方对女方诉求不认可,双方矛盾尖锐,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郾城区法院李炎钊副院长主动下沉基层乡镇,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以当事人对离婚后子女生活牵挂的顾虑为突破口,共情女方多年操持家庭的辛劳与不易,安抚疏导激动情绪,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法理兼顾的劝导,双方心结逐步解开,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男方自愿支付女方8万元经济补偿,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一纸调解协议,化解五年恩怨,既维护了女方合法权益,认可其家务劳动价值,也维系了双方对子女的亲情联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郾城区法院以‘一乡(镇)一法官’机制为抓手,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一线,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司法,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郾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深化基层治理实践,让司法服务扎根乡土、贴近民心,以高效能司法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守护沙澧大地万家安宁。(寇浩华)

编辑:申久燕  审核 :莫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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