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下水道堵塞反水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在该院包联法官的倾力调解下,业主与物业公司从针锋相对变为握手言和,达成了一份“赔偿+长效养护+责任豁免”的复合型调解协议。这份充满“司法智慧”的协议书,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更为小区邻里长治久安打下了“法治补丁”。
张某购置了位于某小区的房屋,现房屋已交付。某日该小区物业通知张某房屋可能漏水,等张某到家后发现厨房下水道堵塞导致水管返水,造成屋内财产受损。张某与物业多次协商赔偿损失问题,物业均拒绝赔付,现张某诉至源汇区法院,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分流至负责该区域的包联法官手中。依托源汇区法院“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承办此案的法官并未简单地排期开庭了事,而是启动了“先行调解”和“现场调查”程序。
在调解现场,法官一方面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维护责任的规定,向物业公司释明其在管道日常疏通和警示方面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耐心安抚张某的情绪,分析诉讼风险及时间成本。
经过法官多轮“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终达成了饱含司法智慧的“一揽子”调解方案:
双方同意免除原告张某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5年的物业费,用以折抵此次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张某对此表示满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实现了案结事了。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管道堵塞问题,协议明确规定,被告物业公司从2026年起,每年年度必须清理疏通下水管道两次。
若再出现类似反水情况,双方配合查明原因;能查明原因的,追索实际侵权人;若无法查明原因,原告不再追究物业任何责任。
此次调解的成功,正是源汇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的生动缩影。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一事一议”到“五年之约”,源汇区人民法院正用实际行动证明:司法不仅有力量,更有温度;调解不仅为了“结案”,更为了“解忧”。(贾雅贞)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