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百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与漯河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被告医院的正常运营争取了缓冲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拖欠货款引发诉讼
据了解,原告药业公司与被告医院存在长期药品购销合作关系。药业公司按约向医院供应药品后,医院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累计拖欠金额百万元。药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将医院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支付拖欠的货款及相应违约金。
调解优先 法官耐心破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认真研判案情,认为该案事实较为清楚,但涉及金额较大,且被告为医疗机构,简单的判决可能会对医院的正常运转及当地医疗服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原告作为企业,也面临资金回笼的压力。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解决本案的首选方式。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真实诉求,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
细致对账 确认欠款金额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欠款的具体数额及利息计算存在一定分歧。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财务人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多轮细致、严谨的对账磋商。经过逐笔核对往来账目和凭证,最终双方共同确认了截至特定日期的实际欠款本金及利息总额,为后续调解协议的达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分期履行 达成双赢调解
在确认欠款金额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引导双方着眼长远,寻求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向医院阐明依法履行付款义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向药业公司说明医院的实际困难,争取其对分期付款方案的理解。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认欠款总额:双方确认,被告医院共计需向原告药业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7,863,921.72元。分期支付方案:被告医院应于2026年5月15日之前支付首期货款人民币800,000元。剩余货款人民币7,063,921.72元,被告医院自2026年6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偿还人民币150,000元,直至全部款项偿还完毕为止。违约保障条款:为保障原告权益,协议明确约定,若被告医院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足额支付,则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898,017.79元,以及自2026年5月1日之后新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该调解协议既给予了医院履行债务的合理期限,保障其能够继续正常提供医疗服务,又通过设置违约金条款,有力督促医院按时履行,充分保护了药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源汇区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既有效化解了企业间的经济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兼顾了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和正常运营需要,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贾雅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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