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化解一起二十年的邻里纠纷。
据了解,李某与张某系漯河市源汇区某镇同村村民。二十年前,李某在张某住宅屋后空地上擅自建造沼气池,并长期在此种菜至今。张某则在自家屋后种植树木,但被李某拔除。张某多次报警并上访反映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张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填埋沼气池、清除菜地,恢复土地原状。

该案属于典型的农村邻里土地纠纷,时间跨度长、矛盾积怨深,且涉及当事人多次信访,若简单判决,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激化矛盾。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指派熟悉该区域的联村法官提前介入,开展庭前调解。
联村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走访现场,并与当地镇司法所、村“两委”取得联系,深入了解争议土地的历史沿革及双方矛盾根源。
在法官的主持下,联合该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与村支书分别与李某、张某进行多次面对面、背对背沟通,释法明理,讲清土地权属、相邻关系法律规定,同时从乡村和谐、邻里情谊角度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多轮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双方在法官和村支书的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该案实现“案结事了”,邻里关系得以缓和,长达二十年的纠纷画上句号。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法官主动下沉一线,联合村级组织力量,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涉农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避免了“小案”变“大访”、“民事”转“刑事”。通过明确土地权属、厘清使用边界,既依法维护了村集体利益,又有效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贾雅贞/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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